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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中心组学习《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发布者:一粟 摄影:胡文江 [发表时间]:2012-02-04 [来源]:本校新闻网 [浏览次数]:

本网讯 记者一粟 报道:2月3日上午,学校党委理论中心组在十堰校区图书馆二楼会议室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去年年底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印发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党委副书记周进芳解读了《郧阳师专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试行)》,图书馆馆长吴慎作辅导报告,党委书记杨郧生主持会议并做了学习总结。

党委副书记周进芳围绕《郧阳师专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试行)》的指导思想、组织形式、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制度及要求做了详细解读,重申了学习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从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基层党组织的高度对待中心组的学习,坚持中心组定期学习制度,做好重大决策前的专题学习,做好学习的督察及建档、考核等工作,要求每学期每位中心组成员都要写一篇有一定深度的调研报告。

图书馆馆长吴慎就《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主要特点、对我们的启示及容易出现的误区等做了精彩的辅导报告。吴馆长认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适应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应运而生,与中小学相关规范相比,其中关于“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六个方面的规定突出了重要性,体现了时代性,提高了针对性,注重了操作性。同时指出了《规范》的“三个具有、三个不具有”,高校教育工作者应当全面准确理解《规范》的基本内容,并自觉和其他教育教学法律法规结合起来理解,并对郧阳师专有关教师职业道德、相关考核评价办法的修订,以及实施细则的制定提出了建议。

党委书记杨郧生做了学习总结。杨书记认为,目前高校当中客观存在着的少数师德失范的不良倾向必须认真克服。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修养就显得极为重要,因此,《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出台恰逢其时,我们对于规范的学习不可懈怠。高校师德具有极端的重要性,人格的侵染性和高度的相融性,郧阳师专要适应形势的发展和国家通用规范的要求,对校内的有关办法、制度作出相应修改,使我们的道德力量更加物化,见到实效。

出席中心组学习会的校领导还有喻斌、程明安、潘世东、陈俊、席实文、於全收、章平、孙丽平。中心组成员,各教学系主任、党总支书记参加了学习。